农业合作社成立条件是什么?
依据《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十一条和十四条,成立农村合作社的主要条件如下所示:
1.其中农民占总体成员数的80%;成员数20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;成员数超过20人的,企业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5%。
2.具备合法的组织营业章程和机制架构。
3.确定农业合作社的名称、地址。
4.确定成员的出资份额、出资方式,且确保合法。
股份经济合作社是什么?
股份经济合作社是指由乡镇(街道)原村经济合作社根据社员大会(社员代表大会)讨论决定,将集体经营性净资产折股量化改制而成,是以资产为纽带、股东为成员的综合性(社区性)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。持有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为本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。